企業管理完全攻略FIBI8-1 (P103)
(三)權力的來源及基礎
權力的來源及基礎指權力如何產生?法蘭琪及雷芬French & Raven(1959)將之區分成下列各種:
1.合法權力(legitimate
power):即所謂的「職權」,當組織正式任命領導者、賦予權力,通常會給予一定頭銜,部屬認為接受其命令是理所當然。例如:總經理、主任、領班等。
2.強制權力(coercive
power):領導者可以採行某些手段,強制部屬服從命令的權力,例如:調職、解雇、懲罰等。
3.獎賞權力(reward power):領導者擁有對部屬施行獎酬的權力,部屬應按照領導者的意思行事。
4.專家權力(expert
power):領導者本身擁有專門知識和技術,使他人信服,願意遵從,進而產生領導作用的權力。
5.參考權力(referent
power):又稱「歸屬權力」。這種權力可以分為兩種形式。一是領導者因為個人的特質,獲得部屬的尊重,而產生領導的作用,如國父具有領導氣質;另一種則是領導者跟權威人物有密切關係,因親近權威人物而產生影響力,如總統的個人助理、總裁的秘書。這種權力基本上比較屬於想像存在的一種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