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身心障礙者參加國考的權益,考試院日前已修正相關辦法,未來聽覺障礙者可以申請安排熟悉手語、口語溝通的人員擔任監場以及服務工作。考試院表示,這次通過修正「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第4條,增列相關申請項目,讓身心障礙應考人的各項應試協助措施更為清楚明確。另外各縣市政府為了協助身障者生活穩定,增加就業機會和技能,也推出身心障礙補助計畫,鼓勵身心障礙者參加國家考試,可申請補習學費的補助,最高達2萬元。【了解更多身心障礙者補助資訊】
106年已訂定身障者考試權益維護法 今再增加手語協助
考試院日前在院會中強調,為了保障身心障礙者應試權益,以及維護國考公平性,相關規範及應考須知載明提供身心障礙應考人各項應試協助措施。考試院在106年時已訂定「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提供視覺、聽覺、肢體障礙者,導致閱讀試題、書寫試卷困難等應考人各項權益,但當時未將手語協助措施納入規範,導致相關措施的申請項目不夠清楚。此次修法的通過,讓身心障礙應考人申請安排熟悉手語或口語溝通之人員,擔任監場及服務工作等更為明確,有助於提升應考權益。
身心障礙補助方式各地區不同 國家考試學費最高補助2萬元
為了能讓身心障礙者生活無虞、穩定就業,各縣市政府除了給予基本的生活津貼補助外,也鼓勵參加國家考試,提供補習課程學費的相關補助方案,目前112年已公告最新補助訊息的地區,包含台中市函授課程最高補助7,500元、面授課程最高補助15,000元;雲林縣函授課程最高補助10,000元、面授課程最高補助20,000元;台南市函授課程最高補助7,500元、面授課程最高補助15,000元。基本申請資格需年滿18歲、未屆65歲,且設籍該縣市6個月以上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身心障礙公職考試補助專區】
身障特考薪水上看4萬9 每年12月底開始報名
補助計畫中的國家考試以考選部每年公告之考試資訊為依據,包含公務人員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等考試。而政府每年也會辦理身障特考,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符合各職等學歷要求即可報考,身障特考設三等、四等、五等別,薪資待遇和高普考、地方特考同職等考試相同,三等起薪約4萬9、四等約3萬8、五等約3萬1,於每年12月底開始報名、隔年4月舉行考試;招考類科包含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財稅行政、衛生行政、錄事等,近2年平均錄取約130人。【了解更多身障特考考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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