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之機關

作者:三民補

法人之機關

法人之機關
 

1.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2.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3.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4.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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