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特考常見問題
調查局特考門檻低,年滿18歲、未滿30歲,高中職以上學歷即可報考。若具備外語能力可報考三等調查工作組,考試錄取率高。調查人員薪資待遇佳,除本俸外另有津貼加給,月領6萬至8.5萬元,享優渥公職福利補助。本篇收錄調查局特考常見問題。【最新調查局特考消息】
Q:調查局很難考嗎?
調查局特考錄取率不低,整體可達10%以上,各別類組甚至能達到50%以上。【點我查看調查局歷屆錄取率】調查局表示,凡對調查工作充滿熱忱之有志青年均抱持開放態度,調查工作常需與他人接觸、溝通,強調守法、守紀與團隊合作,工作壓力頗大,若個性喜愛與他人接觸或抗壓性不錯的人,更有機會在面試中脫穎而出進入調查局工作。
Q:調查局特考什麼時候考?
調查局特考每年固定招考,穩定於4-5月報名,約8月舉行筆試、11月體測、12月口試。
Q:調查局特考做什麼?
調查局特考人員主要工作項目包括案件調查工作:包括前期蒐證、案件執行之規劃、詢問、搜索、跟監、守候、拘提、逮捕、借提、還押、通訊監察、調查書類製作及協助公訴蒞庭等調查蒐證作為。據點工作:全盤掌握所分配轄區之狀況,進行有關國家安全、貪污瀆職、賄選查察、毒品防制、經濟犯罪等情報資料之蒐集及案件線索之發掘。四等考試人員則以基層輔助工作為主,涵蓋支援調查工作如搜索、扣押等外勤等任務。
Q:調查局有什麼組?
調查局有開設下列組別:調查工作組、法律實務組、財經實務組、化學鑑識組、醫學鑑識組、電子科學組、資訊科學組、營繕工程組。【點我查看調查局工作內容】其中資訊科學、電子科學、醫學/化學鑑識科學、營繕工程組及調查工作組選試特殊語文之錄取人員,於外勤歷練後,應配合本局業務需要調任相關專業內勤單位服務,部分錄取人員可能於結業分發後直接派任相關專業內勤單位服務。
Q:調查局算警察嗎?
調查局任職人員依法亦具刑事訴訟法之司法警察身分,負有支援調查工作如搜索、扣押等外勤任務,此與經一般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任用之一般行政工作性質有別,故仍須具備基本調查工作之職能與體能要求。
Q:調查局隸屬哪個單位?
調查局隸屬於法務部。【點我查看調查局薪資福利】所屬單位遍及全國(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錄取人員未來實際服務地點係以本局業務為最優先考量,再參考訓練成績排名及志願、各單位缺額與人才需求等因素依規定辦理。分發後工作滿2年始得申請調動至本局其他單位,惟仍須視各單位之缺額及需求狀況,故實際服務地點不確定性較高。
Q:調查局三等考試錄取後受訓及分發流程是什麼?
三等考試錄取人員,須接受法務部調查局(下稱本局)幹部訓練所1年之不占缺養成訓練,成績及格者,無分男女性別原則上分發本局及所屬外勤單位(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服務,從事反制敵諜滲透、檢肅貪污、防制重大經濟及洗錢犯罪以及查緝毒品等國家調查官之工作。本局鼓勵調查人員接受各項職務歷練,以豐厚完整調查工作資歷,故原則上新進調查人員須接受外勤第一線工作歷練,將自身專業運用於調查工作上。
Q:調查局四等考試錄取後受訓及分發流程是什麼?
四等考試錄取人員,須接受本局幹部訓練所半年之不占缺養成訓練,成績及格者,無分男女性別或報考組別,原則上分發本局及所屬外勤單位(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服務,主要從事輔助行政工作與基層調查工作,其中輔助行政工作原則上占個人八成之工作量,並依本局任務需要機動調配。
Q:調查局人員訓練合格後職等為何?
三等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合格後,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四等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合格後則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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