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招募1名約僱人員。報名資格為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歷畢業;為勞工、社工、人力資源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對勞動法令有基礎認識且具相關工作經驗者佳;熟悉office電腦文書處理。職缺係為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薪資月支33,908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3月10日止。
就業服務相關業務 需用1名
該職缺為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需用名額1名。工作內容主要為辦理就業服務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意者請檢具1.人員徵選報名表1份(表件請至新北市人力網下載-http://www.goodjob.nat.gov.tw/-文件下載區-相關文件下載-下載新北市就業服務處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或電郵至AR6532@ntpc.gov.tw謝先生索取,郵件標題請務必註明<5等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案-索取人員甄選報名表>,以免遺誤。電郵後1日內未收到回復,請電洽02-89692166分機1173謝先生確認。另報名表各欄位務必詳載,並採雙面列印、貼照片、親自簽名或蓋章)、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列印於A4大小紙張上,並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與本工作性質相當之證照或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無則免附,未檢附者視同未具相關證照或證明)、5.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以上資料請務必均以A4規格、『由上而下』依序裝訂,並於106年3月10日前(須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東側(板橋火車站北一A)就業服務處人事室謝先生收(務必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5等約僱職務代理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資料齊備並合於就業服務處用人需求者通知面談,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徵才得擇優1至2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候用有效期間正取人員通知不到或另有相當工作性質、內容之職務出缺時,得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聯絡電話:02-89692166分機1173。本項甄選參加人員如均未符合就業服務處需求時,得予以從缺,並授權辦理第2次甄選。本次徵才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履歷資料,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就業服務處郵寄返還。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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