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招募1名約僱人員。280薪點(月薪33908元)。報名資格為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熟悉電腦作業系統有線上規劃能力,可配合業務積極任事勇於負責者;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具企劃、溝通協調能力、認同團隊合作且可配合業務加班及配合即時上班,優先錄用。具身障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佳。視成績酌列備取,惟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報名時間即日起至3月6日止。
心理衛生相關業務 需用1名
該職缺為約僱人員,需用名額1名。工作內容主要為精神照護機構稽查、品質管理、安全及緊急災害應變等業務規劃執行、改進與建議事項;有關心理衛生及精神衛生相關會議籌辦、衛生工作計畫編擬管制考核,衛生調查研究、統計、衛生教育與宣導,衛生人員訓練等行政性業務之擬辦;出席有關會議;臨時交辦事項。意者請先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 (http://jobs.health.gov.tw/Job/index.aspx)/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A4履歷表、自傳(不超過500字)。 (3)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意者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信封封面請註明: 應徵「約僱衛生稽查員」字樣,於106年3月6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達: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南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護管理處楊股長收,衛生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甄試名單;若未獲甄試或錄取需衛生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1只,如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備註:1.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並得視甄試成績冊列擇優候用數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本處如有其他同職稱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流用。本職缺之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5點為止,敬請留意。代理期間為錄取通知報到至106年4月14日止。本職缺為職務代理,當代理原因消滅時,即停止代理,代理人不得異議。
準備國考必備「考典實戰:萬用備考法 得勝示例」博客來熱烈推薦
新聞資訊同步更新於三民輔考PLURK
新聞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