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修正案,在高考三級考試增設財稅法務類科,於110年起正式適用,明年將不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相關機關單位用人需求改於高普考招才。新增設的財稅法務類科應試資格比照現行高考行政類科訂定,年滿18歲、大學以上學歷者可報名。起薪預料與同等考試錄取者相同,為4.4萬至4.7萬元。
新增財稅法務類科僅在高考三級
考試院發布新聞稿說明,稅捐稽徵業務事關人民權利義務,為了妥善處理人民陳情及行政救濟等財稅法務案件,減少與民眾的衝突對立以及爭訟比率,稅捐稽徵機關提出招募兼具財稅及法律專業知識人才的需求,財政部因此建議於高考三級考試財稅金融職系下新增類科,以因應機關業務人力需求。今年5月考選部廣邀相關用人機關召開會議取得共識,6月邀請學者專家研討報名資格及專業科目,7月考試院院會正式通過考試規則修正案,於高考三級增設財稅法務類科。
財稅法務類科報名資格同於高考行政類科
考試院本次通過的考試規則修正內容,於110年高考三級考試正式適用,新增設的財稅法務類科應試資格比照現行高考三級行政類科訂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大學以上學歷者可報名考試。財稅法務類科專業科目定為「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與「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高考財稅法務類科薪水預估上看4.7萬
財稅法務類科起薪應與同等考試錄取者相同,為4.4萬至4.7萬元。依考選部5月會議研討結果,新類科預計5年內招考名額達97人。110年將不舉行稅務特考,相關機關單位用人需求改於高普考招才。稅務特考原定兩年舉行一次招考,民國100年以來5次考試平均錄取101人,明年相關人力需求改於高普考招才,預料除了本次新增的財稅法務類科,其他類科如財稅行政等商業類別考試,將因此受惠而增加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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