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證照
考高普考?公職人員國民年金跟你有什麼關係?
報名資格

原住民特考好考嗎?

原住民特考因報考限制須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的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證書,因此報考人數相對較考,且往年到考率均在五成左右,錄取率相對於其他公職考試較高。目前原住民特考分為一等至五等,五等年滿18歲、無學歷科系限制即可報考。自113年起,原住民特考修正相關報考資格及刪減專業考試科目。【點擊查看原住民特考最新考試制度

【目錄】

原住民特考四等行政類科報名資格

原住民特考四等技術類科報名資格

原住民特考三等行政類科報名資格

原住民特考三等技術類科報名資格

原住民特考共同報名資格

原住民特考開缺類科可大致分為行政及技術類科,多數行政類科符合共同資格及學歷即可報考,技術類科除共同資格及學歷外,還須具備相關科系背景。原住民特考報名共同資格為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並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證書。五等考試無學歷限制,需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初級以上合格證書;四等考試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初級以上合格證書;三等考試則需大學畢業以上學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證書

原住民特考共同報名資格

國籍限制

中華民國國籍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

原住民特考等別學歷限制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原住民特考五等考試

無學歷限制

初級以上

原住民特考四等考試

高中職畢業以上

初級以上

原住民特考三等考試

大學畢業以上

中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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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特考四等行政類科報名資格

類科

應考資格表

一般行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一般民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社會工作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人事行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勞工行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原住民族行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文化行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教育行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新聞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財稅行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會計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法警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體檢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身高:男性不及155公分,女性不及150公分。

二、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三、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四、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五、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六、重度肢障。

七、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八、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九、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十、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監所管理員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體檢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身高:男性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但具中華民國國術、柔道、空手道、合氣道、跆拳道初一 段以上或摔跤九等以上或自由搏擊(踢拳)、拳擊、散打、泰拳得有全國性以上比賽前三名持有證明者不在此限。

二、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三、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四、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90分貝。

五、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六、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

七、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

八、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

九、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十、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十一、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十二、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經建行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農業行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外交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僑務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衛生行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地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圖書資訊管理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博物館管理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交通行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觀光行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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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特考四等行政類科報名資格

原住民特考三等行政類科報名資格

原住民特考三等技術類科報名資格

 

原住民特考四等技術類科報名資格

類科

應考資格表

農業技術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農科或其他農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林業技術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農科或其他農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自然保育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海事(水產)、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海事(水產)、農科或其他海事(水產)、農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土木工程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機械工程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電力工程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程與系統科學、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教育、工業科技教育、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光電工程、光電系統工程、光電科學、光電與材料科技、光電暨固態電子、光電與通訊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機電整合技術、自動控制、材料科學、材料工程、系統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科學、計算機管理決策、核子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空電子、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通訊工程、微電子工程、微機電系統工程、資訊工程、資訊科學、資訊網路技術、資訊電機工程、電子工程、電子與資訊工程、電子物理、電子通訊、通訊與導航、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與資訊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應用物理、醫學工程、醫藥暨應用化學、能源與資源工程、飛機工程、技術及職業教育、自然科學教育、航運技術、製造工程與管理技術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測量製圖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家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四、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五、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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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特考四等行政類科報名資格

原住民特考四等技術類科報名資格

原住民特考三等技術類科報名資格

 

原住民特考三等行政類科報名資格

類科

應考資格表

一般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一般民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社會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社會工作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勞工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原住民族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人事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文化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教育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體育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財稅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會計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法制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經建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農業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衛生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地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博物館管理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交通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觀光行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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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特考四等技術類科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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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特考三等技術類科報名資格

類科

應考資格表

農業技術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工業設計系機械組、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訊與結構生物、生物農業科技、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自然資源管理、昆蟲、海洋生物技術、動力機械、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資源保育、資源管理、農企業管理、農園生產、農園生產技術、農業工程系機械組、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業推廣、農業經濟、農業經營、農業機械、農學、農藝、電機工程、精緻農業、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蠶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土壤肥料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化學、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產業科技、生物資訊、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活應用科學、保健營養、食品工程、食品化學工程、食品技術、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家政教育、海洋生物技術、畜牧、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科學、植物、植物科學、園藝、農產運銷、農業化學、農業推廣、農業教育、農業經濟系家政組、農藝、精緻農業、應用化學、營養、糧食作物、醫藥暨應用化學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林業技術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地資源、木材工業、木材科學暨工藝、木材科學與設計、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態暨演化生物、自然資源、自然資源管理、自然資源應用、昆蟲、林產加工、林產科學、林產科學暨家具工程、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資源保育、資源管理、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科學、觀光暨遊憩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自然保育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水土保持、水產生物、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態、生態暨演化生物、生態與環境教育、休閒遊憩事業、地球科學、地質科學、自然資源、自然資源管理、自然資源應用、昆蟲、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暨資源、海洋科學、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管理、畜牧、畜牧獸醫、畜產、動物、動物科技、動物科學、動物科學技術、造園景觀、野生動物保育、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農企業管理、農園生產、農園生產技術、農業經營、農藝、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生物及漁業科學、環境科學、環境教育、環境資源、環境資源管理、環境管理、獸醫、蠶絲、觀光暨遊憩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土木工程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防災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公共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學系工程組、地球科學、地質、地質科學、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軍事工程、海洋、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資訊、航空測量、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資源工程、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技術與管理、營建科技、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設計、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機械工程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教育、工業設計、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自動化工程、自動化及控制、自動控制、兵器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科學、材料科學工程、材料與製造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核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農業工程、農業教育系機械組、農業機械、農業機械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模具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械製造、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自動化、職業教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電力工程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工業管理、生物機電、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與材料科技、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化控制工程、自動控制、兵器工程、冷凍空調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及船舶電機工程、車輛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核子工程、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微電子工程、資訊工程、資訊教育、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電力工程、電機與控制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自動化、應用物理、醫學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測量製圖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及防災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空間資訊、土地資源、土地管理、土地管理與開發、不動產經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政、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資訊、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地學、河海工程、空間資訊、建築、建築工程、建築設計、建築與古蹟維護、軍事工程、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航空測量、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與遊憩、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及空間資訊、測繪工程、農村規劃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綠環境設計、遙測科技、數學、數學教育、數學資訊教育、應用空間資訊、應用數學、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監測與防災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家政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環保技術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安全衛生、工業設計、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製造、水產養殖、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源、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活應用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材料及資源工程、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科學、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動物、陶業工程、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資源與環境科學技術、資源環境、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業機械工程、農藝、電子物理、漁業生產與管理、衛生教育、應用化學、應用物理、營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源管理、環境管理、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衛生、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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