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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教 重點整理
作者:姍姍劉緣起
1.民國24年義務教育年限僅1-2年。
2.民國33年公布「國民學校法」,國民教育為6年,義務教育達4年。
3.民國38年以後,國民義務教育是6年。
4.民國57年起國民義務教育延長9年。
5.民國82年教育部提出「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方案—邁向十年國教目標」。
6.民國92年教育部委託實施十二年國民教育的理論基礎、辦理模式、教學資源及課程與教育經費需求推估等四項議題的研究。
7.民國92年,全國教育發展會議達成十二年國民教育共識。
8.民國96年教育部成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工作小組」、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規劃方案》。
9.民國98年起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全面實施。
10.民國100年,馬英九元旦祝詞重大教育政策宣示。
11.民國103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
法源依據
1.國民教育法第2條: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六歲至十五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
2.教育基本法第11條: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前項各類學校之編制,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做妥善規劃並提供各校必要之援助。
3.整合「高級中學法」、「職業學校法」、「高級中等教育法」、「專科學校法」,做為十二年國教之法源依據。
三大願景
1.提升中小學教育品質。
2.成就每一個孩子。
3.厚植國家競爭力。
五大理念
1.有教無類: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是以全體15歲以上的國民為對象,不分種族、性別、階級、社經條件、地區等,教育機會一律均等。
2.因材施教:面對不同智能、性向及興趣的學生,設置不同性質與類型的學校,透過不同的課程與分組教學方式施教。
3.適性揚才:透過適性輔導,引導學生瞭解自我的性向與興趣,以及社會職場和就業結構的基本型態。
4.多元進路:發展學生的多元智能、性向及興趣,進而找到適合自己的進路,以便繼續升學或順利就業。
5.優質銜接:高級中等教育一方面要與國民中學教育銜接,使其正常教學及五育均衡發展;另一方面也藉由高中職學校的均優質化,均衡城鄉教育資源,使全國都有優質的教育環境,使學生有能力繼續升學或進入職場就業,並能終身學習。
六大目標
1.培養現代公民素養。
2.引導多元適性發展。
3.確保學生學力品質。
4.舒緩過度升學壓力。
5.均衡城鄉教育發展。
6.追求社會公平正義。
七大面向與二十九個方案
1.全面免學費:
(1)五歲幼兒免學費。
(2)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免學費。
(3)財務規劃。
2.優質化均質化:
(1)高中優質化。
(2)高職優質化。
(3)高中職教育資源均質化。
(4)大學繁星、技樴繁星推薦。
(5)高中評鑑。
(6)高職評鑑。
(7)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
3.課程與教學:
(1)建置十二年一貫課程體系。
(2)國中教學正常化。
(3)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
(4)國中小補救教學。
(5)高中高職教師教學品質提升。
(6)國中小學生輟學預防與復學輔導。
4.適性輔導國民素養:
(1)國中與高中職學生生涯輔導。
(2)高中職學生學習扶助。
(3)產學攜手合作。
(4)技職教育宣導。
(5)國中畢業生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
(6)提升國民素養。
5.法制作業方案:
制定高級中學教育法並微調專科學法校。
6.宣導:
(1)家長參與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2)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宣導。
7.入學方式:
(1)規劃免試就學區。
(2)免試入學。
(3)特色招生。
(4)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
執行目標
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目標,係以國家、社會及學生個人多元角度之觀照,訂定總體目標與啟動準備階段具體目標。
1.總體目標
(1)提升國民基本知能,培養現代公民素養。
(2)強化國民基本能力,以厚植國家經濟競爭力。
(3)促進教育機會均等,以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
(4)充實高級中等學校資源,均衡區域與城鄉教育發展。
(5)落實中學生性向探索與生涯輔導,引導多元適性升學或就業。
(6)有效舒緩過度升學壓力,引導國中正常教學與五育均衡發展。
(7)強化國中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機制,以確保國中學生基本素質
2.啟動準備階段具體目標(100年8月至103年7月)
(1)就學率達99%以上。
(2)免試入學率達75%以上。
(3)就近入學率達80%以上。
(4)全國優質高中職比率達80%以上。
(5)落實國中適性輔導及學習成就評量機制。
(6)普及宣導建立共識
3.全面實施階段具體目標(103年8月至109年7月)
(1)免試入學率達85%以上。
(2)就近入學率達90%以上。
(3)全國優質高中職比率達95%以上。
推動時程
1.宣導推動期:99學年度到100學年度
(1)各公立高中:免試入學名額以核定招生名額的5-35%為原則。
(2)各公立高職:免試入學名額以核定招生名額的5-35%為原則。
(3)各公私立五專及私立高中職:免試入學名額以核定招生名額的35%為原則。
2.擴大辦理期:101學年度起
(1)各公立高中:免試入學名額占核定招生名額的40%以上為原則。
(2)各公立高職:免試入學名額占核定招生名額的60%以上為原則。
(3)各公私立五專及私立高中職:免試入學名額以核定招生名額的70%以上為原則。
3.全面實施期: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實施,免試入學方式應再做調整,以利各招生區全面推動。
相關重點
1.自民國103年8月全面實施:100年啟動,民國一○三年八月全面實施。100年九月升國一的學生是第一批「受益者」。
2.高中職「免學費」:民國一○三年八月起,所有進入高中職和五專前三年的學生,全都和國中小學一樣免學費。比起現在,公立高中職學費每年可省約一萬元;私立高中職學生一年學費可省四萬五千元。但學校經過政府核准,仍可以收雜費和代收代辦費。
3.全台劃分為15個免試就學區:免試就學區,全台灣共劃分為十五個學區,學生都可申請學區內學校。
4.入學方式分為75%免試入學和25%考試入學:分為免試入學和考試入學。免試入學比例不得低於招生的七五%,考試入學特色學校學生比例不得高於二五%。但詳細的比例,各縣市不一,會視當地學生人數和學校供需狀況決定。例如離島、花東、屏東等地,免試入學很容易超過七五%;北北基等競爭激烈的地區,才會有比較嚴重的學校申請學生超額問題。
5.民國103年起,國三生都需參加會考:每年五月統一舉辦。會考的目的是確保學生的學習品質,會在國三下學期、於國中原校舉行。全國統一由師大心測中心設計考試形式、負責閱卷。成績分三級:精熟、基礎和待加強。教育部原則上希望能將會考和升學脫鉤(編按:登記免試就學若學校名額已滿,則採「適性輔導入學」,就會參照國中會考成績、性向和興趣錄取學生)。會考的主要目的是掌握學生學力,做為了解學校教學品質,以及國中入高中補救教學的參考。會考的目的與方式和基測大不同,沒有分分比較的成績單,只依據各科學習標準,分為三級。最大的改變是,會考的結果,不是讓學生去和「別人」競爭,而是做為學生自我評估,了解自己與「應達成」能力的差距。
十二年國教特色
1.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與品質提升。
2.逐步全面免學費,高職先行。
3.高中職優質化,提供學子好選擇。
4.改革升學制度,提供學子好選擇。
5.暢通升學進路。
計畫及相關職掌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工作要項及方案
2.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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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問與答